基本演绎法推理技巧有哪些(基本演绎法推理技巧)
演绎的形式包括三段论、假设推理和替代推理。所谓演绎推理,就是通过演绎,从大前提中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,即“演绎”。在教育工作中,按照一定的科学原理设计和进行教育教学实验是必不可少的。
演绎推理有三段论、假设推理、选择推理、关系推理等形式。
1.三段论
它是基于两个具有共同项的性质判断的演绎推理,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。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型,由三部分组成:已知的大前提一般原理3354,小前提研究的特例3354,结论3354,根据一般原理对特例做出判断。
比如,一切知识分子都应该受到尊重,一切人民教师都应该受到尊重。
2.假设推理
它是基于假设判断的推理。假设推理分为两种:充分条件假设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设推理。
(1)充分条件假设推理的基本原理是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前因,结论肯定大前提的前因;小前提否定大前提的后半部分,结论否定大前提的前半部分。
(2)必要条件假设推理的基本原理是:小前提肯定大前提的后部,结论肯定大前提的前部;如果小前提否定了大前提的前件,结论就会否定大前提的前件。
3.选择性推理
这是基于词语选择的推理。言语推理分为相容言语推理和不相容言语推理。
(1)相容修辞推理的基本原则是,大前提是相容的修辞判断,小前提否定一个(或部分)修辞分支,结论必须肯定剩下的一个。
比如这个三段论是错误的,或者前提不正确,或者推理不符合规则;这个三段论的前提是正确的,所以这个三段论的错误在于推理不符合规则。
(2)不相容替代推理的基本原理是大前提是不相容的替代判断,小前提肯定一个替代,结论否定另一个替代;小前提否定了除一个分支之外的所有选择,而结论肯定了剩下的一个分支。